好消息!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路况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高速公路路况质量,为社会提供便捷、安全、畅通、舒适的通行环境。
浙江的高速公路优等路率目前已达95%。据交通运输部通报的2017年度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情况显示,浙江高速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排名全国第四。
根据《方案》,
浙江将通过三年努力:
形成加大养护投入、主动提升路况、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全省高速公路大中修周期争取达到五年以上;
消灭不合格路段;
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94以上;
优等路率96%以上;
一、二类桥隧比例98%以上;
路况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先进。
同时,浙江将重点整治提升10个路段的高速路况,它们位于宁波、湖州、杭州、温州、台州、嘉兴、金华7市,总长度达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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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决策,完善规划设计
浙江根据路况情况,按照5—10年实施一轮罩面循环的周期性原则,制定完善大中修养护中(五年)、长期(十年)养护规划,确保养护投入均衡稳步增长,实现路况质量稳步提升。
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处治不合格路段,优先处治病害较严重路段和桥头跳车严重路段。原则上不合格路段必须列入养护工程计划并采取大中修工程措施,不达标路段应采取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措施,达标路段中较差部分应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每年预防性养护里程比例至少不小于路段总里程的8%,每年大中修(含预防性养护)里程至少不少于17%。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路面旧料回收率达到100%,循环利用率达到98%以上,做好养护工程绿色节能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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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规范标准组织大中修及养护专项工程施工作业,设立齐全醒目规范的标志标线,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引导,保证养护作业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
认真实施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发现有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组织返工,工程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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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小修保养,提升养护质量
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裂缝要及时灌缝,每年雨季来临前和冬季来临前要统一组织一次灌缝。
及时规范修补坑槽,24小时内应急冷补,72小时内规范修补。同时注重高速公路防水排水,定期对防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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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桥隧管理,确保设施安全
采取分步推进、分类处置、分类管养的模式加强桥隧养护,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在内的各项桥隧管理规定。
足额配置桥梁工程师和隧道工程师,按规范规定的频率实施桥隧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定期检查不少于三年一次,其中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不少于一年一次。
强化桥下空间管理,通过视频监控、加强宣传、政企联动、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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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治超,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高速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推进高速超限超载严重失信名单管理,严格控制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加强集装箱车辆严重失信名单管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集装箱车辆,一年内均按普通货车收费。
各市交通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对管养不到位、路况质量差、桥头跳车严重、整改不及时的路段,要重点监管,综合施策,通过约谈、通报排名、挂牌督办、社会公示和社会曝光等措施,促进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积极主动加大养护投入,提升路况质量,力争扭转落后局面。
《方案》还要求,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每年度要优先安排足够资金实施按需养护,并随着开通年限的增长不断加大养护投入,原则上养护投入至少不少于上年通行费收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