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帆 通讯员 王欣 张建禄)2018年1月1日起,使用不停车收费的ETC卡和货车非现金支付卡缴纳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或充值费,也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了。ETC和货车非现金支付卡享受高速通行费97折优惠。

  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够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持续为企业减负。下一步,全省还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省级改造和普通收费公路车道技术改造工作,确保2018年6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并实现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广大车主可在我省ETC网站www.zjetc.cn、“浙江ETC”APP、“浙江ETC”微信公众号中查询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致电省ETC中心:0571-5692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