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6月28日讯 买了一套二手房,过了户也办出房产证,本该要进入装修阶段,却在燃气费过户中卡了壳。原房东欠缴过往三年的燃气费,2950元,在数次催促下,这笔钱却迟迟未结清。

  今天上午,市民蒋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吐槽自己买房所遇到的糟心事。“我都找好装饰公司了,现在就因为这事拖着。如果对方一直不去缴费,难道这钱要我来出吗?”

  办理燃气过户时

  被告知原房东拖欠近3000元

  蒋女士老家安徽,因老公常年在宁波工作,去年年底她也搬了过来,在租了一套房后,开始委托中介公司寻觅好房源。

  今年3月份,她物色到了一套位于鄞州区紫郡小区的二手房,面积120多平方米,总价220万元不到,户型和楼层都不错。没多考虑,她便交了5万元定金,与卖方签了合同,约定全款交易。

  4月份,她一次性支付了八成房款,约180万元,办理了过户和新的房产证,6月2日把尾款全部付清。

  为何拖了那么久才完成整个交易?她的说法是,因为后来房价涨得快,卖方对于“低价卖”心理不平衡,以至于拖着不肯接收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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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月10号左右,我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水、电、燃气的过户手续,被告知水费单还未出,电费有70元未缴。我想总共也就那么点钱,也没必要找卖方了,索性直接付清了。”蒋女士告诉记者,可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为她办理燃气过户手续时,却查询到这个房屋还欠着过往三年近3000元的燃气费。

  显然,她不可能再做这个“冤大头”。中介得知后,帮她联系卖方,多次催促其结清欠费,但直到现在也未解决。

  “我都找好装饰公司了,也准备让设计师画图纸,重新设计房子,谁晓得闹出这么一出。”对此事,她有些委屈。“道理在我这边,不可能补交燃气费啊,这段时间催也催过好几次了,对方总是说很忙,结果一拖就是大半个月。我也问过燃气公司,能否重新开户,对方表示不行。”

  今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卖方庞先生的电话。对于欠缴燃气费一事,他先是有些讶异,随后表示“现在人在外地,等回到宁波就会去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

  必要时可走司法途径

  为蒋女士服务的是高新区一家中介公司的小刘,说到此事,他表示很无奈。“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了,交易时卖方必须把水、电、燃气费结清,但这阵子也催过卖方,对方以忙于工作为由,没有时间办理。”

  不过,对于蒋女士所言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情绪,他也认同。他说,签订买卖合同是在3月份,当时的总价稍稍低于市场价格,5月份时宁波房价涨得厉害,这套房的价格也在原有售价上涨了15%到20%。“卖方曾经向我提过,想要再加价,后来就出现了延迟交房的情况。”

  今天下午,记者拨打了新奥燃气公司的客服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过户时燃气费一定要结清。至于能否重新开户,对方解释“不能如此操作”。那么,为何任由卖方欠费三年?她说,针对欠费这种情况,他们所能做的就是定期通过致电或短信的形式进行催缴。

  蒋女士担心的是,如果卖方一直不去缴纳欠费,是否只能这样耗着?采访中,记者咨询了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翔。

  “过户时结清水、电、燃气费是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一条基本条款,不履行自然是违约。蒋女士可以先缴费,然后向原房东追偿,也就是说走司法途径,根据合同约定,一般能胜诉。”

  不过,他也坦言,毕竟数目不大,仅仅3000元,为此打官司,耗时耗力,可能还有些得不偿失。“最好双方还是能好好坐下来协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