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由受让人配建后无偿移交给花都区政府。
2.竞得人须在中小学用地(地块A)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学校并无偿移交给花都区政府。
3.竞得人须自持商业商务用地(地块D)100%物业,须建设成五星级酒店,自持的物业须整体确权,不得销售(含预售和现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4.竞得人须在居住用地(地块B、C)范围内配建25000平方米政府性房源(居住),政府性房源(居住)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花都区政府。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成交原则: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价时,竞买方式转为在居住用地(地块B、C)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居住),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政府性房源(居住)。本次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居住)设置最高配建面积14400平方米(扣除固定配建的25000平方米政府性房源(居住)后),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不超过最高配建面积的,按照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政府性房源(居住)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花都区政府。当配建面积达到1440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17 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17 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4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12月4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新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7年12月13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委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委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闫小姐,联系电话:(020) 8390804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土地交易业务咨询:齐小姐,石小姐,(020) 28866078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2-1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2-2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