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出台23台措施,从征收出让、规划及建设、房屋销售、房屋交付以及房屋经营使用等五个环节强化楼市风险防控工作,其中提出强化停车位价格行为监管,建立公平合理的车位议价机制,依法从严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涉嫌暴利经营等行为。

  这份《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提出,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等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承诺升值或投资回报等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严肃查处;对房地产经营企业利用《认(定)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房地产企业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同时,成都还将严厉查处“霸王条款”、“捆绑销售”等强制交易行为, 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开发企业涉嫌分割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以及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制造销售紧张气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通报相关部门。

  针对交房流程不规范、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成都要求开发企业不得在房屋交付环节和首次登记前代收办理不动产证的各种税费;建立信息提示机制,及时告知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对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影响社会稳定情形的,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意见明确,针对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费相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公平合理的车位议价机制;建立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费专项检查制度,依法从严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涉嫌暴利经营等行为;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需在预(销)售方案中包含配套地下车位的租、售服务内容,承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并在销售现场公示上述承诺及停车位销售、出租价格等信息。成都晚报记者 闫宇恒

  (原标题:成都出台23条楼市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合理车位议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