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这是深圳首次采用住房全年期(全年期就是70年)只租不售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居住用地。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让龙华租赁住房用地是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供应市场的居住用地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土地面积为2004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建筑面积为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相比前期出让的居住用地,深圳此次酝酿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

  公告中明确,为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这是此次出让居住用地出让最突出的一个特点。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乙方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此外,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挂牌出让,即:

  限成交地价,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人民币10.1亿元,封顶溢价率30%。

  竞成交地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认成交。

  竞人才住房面积,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在最高限制地价和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基础上,竞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无偿移交人才住房面积多者为宗地竞得人。

  记者注意到,为落实深圳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本出让宗地配建27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30%)的人才住房,最终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根据竞价情况得出,并与租赁住房面积联动调整,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将随之减少。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监管。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也加强了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要求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用地竞买时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要求竞得人自交清全部地价款后,须向市规划国土部门提交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查报告、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说明及资金流水、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市规划国土部门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次用地出让,拉开了深圳以住房租赁方式招拍挂出让居住用地的序幕。今后,深圳市将大力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发展思路,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发展租赁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积极培育和打造深圳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