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山西省日前选定太原市晋源区等5县区开展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探索农村闲置凋敝宅基地有偿收回新模式。

  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山西省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右玉县、代县、泽州县、长子县、太原市晋源区为试点县区,对空心村、无人村的闲置凋敝宅基地进行复垦整治和调整利用,引导和吸引农户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地区要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自愿、合理补偿、集约利用、用途管制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严禁强拆强建。另一方面,要对收回农户的宅基地集中起来进行储备、开发和复垦,整合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

  据了解,对闲置凋敝宅基地进行复垦达到农用地管理条件的,新增耕地可用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增减挂钩方式调整利用产生的节余指标可在本地区范围内有偿交易,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在全省范围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