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目前《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即22条房产新政)中的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补贴以及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和两地分居购房安家补贴等三项补贴已经开始发放。

  据了解,此次发放补贴的购房时间范围是201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补贴是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每名在校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两地分居购房安家补贴是指两地分居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并将夫妻两人户籍迁入新购房屋内的,由沈阳市财政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每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两地分居家庭是指购房时夫妻有一方非沈阳户籍或者双方均非沈阳户籍,且夫妻一方在沈阳工作生活2年以上,另一方不在沈阳工作生活。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上述补贴同一补贴对象可以兼得。但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购房人,不享有上述补贴政策。

  据了解,这三种补贴领取地点为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需要邮寄学籍证明材料的,邮寄地址也为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经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会在60个工作日左右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