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号称100万元不到的珠江新城公寓盘,在中介市场搅起风云,最后在产权不清不楚之下,舆论方向也有所转向,相信购房者最后也会看清真相。说起房产投资,很多会头头是道滔滔不绝说个不停,但有时也会像“那么精明的人居然会被洗脑搞传销”那样出现反转,在群情汹涌头脑发热之下做的决定,可能最后都会以后悔收场。

  记者一位朋友2013年左右分别买了一个天河住宅单位以及海珠区一个商业公寓,前不久他准备搞移民,希望把手头的房屋出清,放盘后才发现天河两房住宅当初购入单价在一万六七,现在已过5万元/m2;而两万多单价买的海珠小公寓,放盘3万多元/m2,但一直未能成功出售。他感叹,早知道当时就不买商业公寓了。在个别字眼,如“不到100万元即可入手珠江新城一手公寓”等宣传之下,一些只看到珠江新城普通住宅摸高到七八万、指标豪宅十几万单价的一面,两相比较就觉得非常笋,但对项目属于一手还是二手性质、该如何对应“3·30新政”对商服物业的限制,也是一无所知。房卫士按揭总经理郑大源看了流传甚广的交易登记中心回执后分析道,这个回执并非是出新证的回执,应该是整体确权的回执,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相信呢。

  记者几年前曾报道过一个投资者未拍到拍卖场笋货就偷步通过中介行“散货”事件,最终在政府部门过问之下,该中介行停止代理有关盘源,退还购房者预缴的定金。本次珠江新城公寓事件跟上次极为相似,中介行代理销售没有产权的公寓,经得起推敲吗?如果是一手公寓,有没有预售证?如果是二手公寓,“3·30”后新出证的不动产必须要经过2年或三年禁售期(法人购买公寓禁售期为3年,个人购买公寓禁售期为2年)才可再次转手。

  最近拍卖场也有一个4折起拍的笋货,海珠区某楼梯楼“黄金楼层”单位,周边市价过3万元/m2,该单位不交吉起拍单价1.1万多元/m2,但该标的标明是“案外人无因占用”,房屋并非由被执行人居住,占用人也没有租约,到底是不是被执行人借下的“街数”而导致房屋被占用呢?因私人恩怨而被占用?……如果对盘源有意出手,这一个个问题都必须投资者自行解决,事实上为何这个盘源被定价4折起拍,相信大家都会明白“水很深”。

  手里拿着100万元而担心现金贬值的市民有不少,不然这则通过电话或朋友圈散播的“笋盘”信息不会流传那么广,也不会引发那么多人上门去看房。但买房不是买白菜,对投资不做尽职调查,最后会吃亏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