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中旬,杭州自推行租赁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已有34个自持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备案,可用于租赁的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8.14万平方米,房源6711套。
自去年7月中旬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以来,我局认真落实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监管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规定,重点加强自持商品房项目“房屋备案”和“租赁备案”两个环节的把控,对市区范围内涉及自持比例商品房项目在首次申请预售许可前进行自持房屋用途、面积、位置、建设进度等方面的信息核验,确保自持房屋足额建设,按期开工、竣工和交付,并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