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认定,杭州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8万套(间)
导语
8条途径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政策要求,经企业申报、区级认定、市级备案等流程,完成万向集团公司宿舍、第19届亚运会媒体村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截至8月底,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8万套(间),完成年度筹集任务的77.1%。
房源从哪里来?
8条途径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去年10月,杭州出台《杭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市住保房管部门以此为目标,倒排计划,确定年度累计筹集房源14万套(间)的目标。
那么,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从哪来?《方案》中明确杭州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等5种筹建渠道基础上,提出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利用地铁和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转化等3条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目前,市住保房管部门已率先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条件的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转化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利用集体土地、非住宅改建、存量住宅转化、新供应宅地新建等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51个,房源10.8万套(间)。
项目如何筹集管理?
认定、管理等配套政策频出
目标任务落地离不开制度规范。8月,市住保房管部门制定发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政策,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范围主要包括新建、改建、转化三种形式筹集的租赁项目,对认定程序、认定标准、退出机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企业申报、区级认定、市级备案”项目认定流程。
同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管理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单位、承租人相关条件、租赁房源使用标准、出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是明确承租人符合“所在区域无房、未获得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条件即可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市住保房管部门还研究拟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规则、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民用水电气等3个配套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出台进程,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扶持力度,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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