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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杭州已有32名房东因为这个问题被拘留

2019-08-05 08:39 来源:杭州网 / 记者: / 编辑:姚曹洁

导语

近日,萧山新塘派出所在消防整治攻坚行动中,严厉查处了7名因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房东。

  为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杭州警方一直依法查处落实消防责任不力的个人。

  近日,萧山新塘派出所在消防整治攻坚行动中,严厉查处了7名因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房东。

  萧山新塘街道新丰村一户出租房女性房东葛某某,共有出租房11间。

  7月16日,基础中队民警对其进行了初次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出租房存在灭火器过期、电线未穿管、堆放杂物堵塞通道、过道上用煤气烧火做饭等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即责令房东7日内整改完毕。

  7月24日,办案中队民警倪明华依法再次上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葛某某依旧我行我素,对消防整治工作冷处理,极度漠视租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批准,对葛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萧山区新塘街道文源社区房东王某某,共有出租房30间。

  7月18日,新塘派出所基础中队民警在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其出租房存在电线未穿管、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乱堆乱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烧饭等消防隐患问题,并当面责令其限期整改。

  7月24日,基础中队民警戴林建依法复查发现其未落实整改,违反安全规定,当进行行政处罚告知时,王某某态度恶劣拒绝签字,最终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新塘派出所开展消防攻坚行动以来,已累计检查出租房屋1471家,场所80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01份,消防行政拘留22人。

  不仅新塘街道,6月下旬至今,全区共有32名房东因消防问题被拘留,接下来,萧山警方还将继续保持严查力度不松懈,房东们切莫心存侥幸,赶紧自查自纠,拒不整改、不配合警方工作的将被依法严肃查处。

  警方提示

  作为房东,如何才能放心地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既能添补家用,又免于处罚呢?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报警哨和手电筒。

  4.出租屋的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到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达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烟雾探测报警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前款规定的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承租居住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平时严查消防安全隐患,

  是对租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也是对房东自己负责,

  莫要等到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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