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卉卉 综合报道)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等之后,“无废城市”建设亦提上日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什么是“无废城市”?作为《方案》的主要落实单位,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指出,“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他说,“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据李干杰介绍,我国既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国家。其中,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李干杰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除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外,《方案》指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频发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将2020年作为关键时间节点,提出系列要求。其中,《方案》提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在试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