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管控,推动“美丽桐乡”建设,从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对违法建筑实施“六不予”政策。昨天,记者从市“三改一拆”办了解到,“六不予”政策实施一年来,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依照该政策,实地走访、踏勘房屋1500余套,并对其中的129户违法建设房屋进行了不予抵押、不予变更等限制措施,从源头强化了对违法建设的管控。

  据了解,“六不予”即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采取“不予不动产首次登记”、“不予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不予不动产抵押登记”、“不予核发相关证照”、“不予提供公共服务”、“不予资信评优评奖”等措施。

  日前,记者跟随市“六不予”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来到市区清华园小区,对小区内一幢涉及产权抵押的别墅进行房屋违法建设情况踏勘。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房屋的西南侧阳台搭建起了一个密封阳台,属于违法建设,当即对户主进行了告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由于您对房屋的阳台进行了改建,这对于房屋抵押肯定是有限制的,如果您要对房屋进行产权抵押,只能通过自行拆除涉违建筑,将房屋改回原来的样子。”市“六不予”工作小组工作人员黄春江对户主说道,“对违法建筑的限制措施从被确认或者标记‘黑名单’后,‘六不予’将保持长期有效,直至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踏勘核实该违法建筑已整改到位,限制才会予以解除。否则,我们将继续对房屋实施‘六不予’政策。”

  根据“六不予”政策,对发现的违法建筑限制措施按照“三步走”原则执行。首先,告知相关登记办理部门,暂停其不动产首次、转移和抵押登记;其次,根据违建情况和房屋使用状况,对涉及生产、经营的房屋可以进一步采取不予核发相关证照的措施;最后,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不予提供公共服务的措施。

  市“三改一拆”办督考科科长陈雄飞表示,接下来,我市还将把普通住宅、厂房等纳入“六不予”政策范围中,在全社会形成“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六不予”的宣传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前端管理标准,要求开发商从规划设计阶段便防止违章搭建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