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彦超 通讯员 潘力 俞黎新)1月21日,湖州市车管所驻江南车城服务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点上线投入使用,这也是湖城首个启用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点。当日早上9点40分,市民朱先生拿到了湖城首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号牌——“湖州电动自行车0000001”。
朱先生和他拿到的首块号牌 (通讯员 孟可吟 摄)
“昨天,我在网上看到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的消息,今天一大早赶来,就是想给自己的爱车上第一块牌子!”朱先生说。先是登录系统查询车辆是否被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然后出示身份证、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打印电动车行驶证,经过这一系列流程,朱先生的电动车成了湖州第一辆实行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
记者发现,朱先生的这辆电动车车型比一般电动车要小,且有一副可骑行的脚踏。正在这时,市民徐先生骑着一辆旧电动车来到现场。经现场测试,他的电动车最快车速达到45公里/小时,交警给他的答复是,这辆电动车属于“旧标车”,无法进行注册登记。在电动车登记上牌现场,像徐先生这样来咨询的市民,不在少数。
据了解,“新国标车”执行的是GB17761—2018版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且要求电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目前,市民使用的电动车超速超重情况比较突出,大多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因此,可以说95%以上的车辆均属于“超标车”。
交警正查验电动车是否合格。(通讯员 孟可吟 摄)
那么,市民如何判断所购的电动车是“新国标车”?市民可以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查询获知所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标、已被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如果您的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纳入公告,便可以到江南车城服务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上牌。
要提醒的是,“超标车”仍可上路但须备案登记。市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经核查,确系个人所有的,予以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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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登记上牌的相关信息
注册登记上牌点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江南车城南侧车辆外检岗亭
注册登记上牌点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6:30
周六的8:30至11:30,13:30至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有关证明材料)
3、整车出厂合格证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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