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7月1日起各地停止受理房企三、四级资质审批
导语
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7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洵非)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该函提到,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或备案。
同时,该函指出,住建部正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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