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楼盘称可能延期交付!同天,浙江省建设厅发文:允许受影响项目合理延期
导语
受疫情影响项目可合理延期交付!?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2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盛哲徽)受疫情的波及,杭州原定于今年上半年交付的大批楼盘面临交付的压力。
2月19日, 江干区的新天地金色时光发布公告,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可能延期交付。同一天,富阳的宋都麓宸府、怀石雅苑、江宸府等项目也发布了类似的告知函。
借疫情故意拖延?
开发商:并不一定延期
最先坐不住的是业主,公告发出后不久,金色时光、麓宸府等项目的一些业主就在本网后台留言投诉,有业主认为,开发商有借疫情故意拖延工期的嫌疑。
对于这种说法,涉事的两家房企并不认同,表示业主对公告有误读。
金色时光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项目和业主约定的交付时间是3月底,就目前的工程进度看,延期交付的可能性并不大,只是出于稳妥起见,还是要告知一下业主。
“我们的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如果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是有告知的义务的,告知的时间是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天内,不然就无法免责。”
不可抗力如何界定?
目前并没有明确说法
由于杭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因而据此推测,未来杭州还会有楼盘发出类似的公告。理由很简单,在疫情的大背景下,能保证不出意外的开发商还是少数。
然而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天”这条到底该怎么界定。
根据宋都和新天地方面的说法,他们了解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疫情发生时间的判定是1月20日,到昨天正好是30天,于是就赶在这个日期发了公告。然而他们也指出,其实国家对于这个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有企业在这之后发布公告,也算合理。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仅杭州八区就有30个楼盘计划交付。
浙江省政策来了!
受疫情影响项目可合理延期交付
同样是在2月19日,浙江省建设厅编写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对于疫情期间房屋延期交付这一问题,《指引》做出了建议。
《指引》指出,疫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等义务履行有较大影响,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合同目的和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因果关系等综合认定。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者认购协议约定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等时间节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执行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延迟复工,导致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期办理或者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将相关时间顺延至企业复工后的合理时间,并免除相应期间不能履约的责任。
如此看来,官方已在事实上允许了,受疫情影响的项目,合理延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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