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让新市民群体实现“住有所居”
导语
共有产权住房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兼具居住和调控功能
近期,有不少北京市居民开始集中验房,他们依托共有产权房项目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1998年至今的20多年间,北京市不断探索建立完善产权型保障房制度。近年来,兼具居住和调控功能、具有保障房和商品房双重属性的共有产权住房登上历史舞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关注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实现了住房供应的全覆盖,助力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咱们这个阳台挺宽的,可以摆点花。”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户照进客厅,郭女士夫妇一边拿着卷尺测量,一边商量着如何布置新家。
近期,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的一处共有产权房项目正式完工,迎接居民验房。看着整洁的房间,明亮的地面,一应俱全的硬件设施,郭女士满心期待着尽快入住。
在北京市大兴区另一处共有产权房小区,罗女士搬进新居已经半年有余。“入住新家,告别了租房生活,满足和安定的感觉真的很好。”她说。
对于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北京早在1998年就开始进行探索。20多年来,各种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今天的共有产权房如何托起百姓安居梦?未来住房保障制度走向何方?对此,《工人日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20余年的产权型保障性住房之路
有恒产者有恒心。购房置业方能安居乐业的想法植根于很多中国人的心中。对于有一定支付能力、稳定就业的家庭,在首次购房时,政府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有利于鼓励勤劳致富的进取心,调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从经济适用住房到限价商品住房,再到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1998年至今的20余年来,北京市从不同时期的现实条件、百姓需求出发,推出了多种产权型保障住房。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保障房制度也不断调整完善。
早在1998年7月,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印发,要求全面停止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商品化、货币化。自此,北京市开始筹建第一代经济适用住房,拉开了产权型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研究和建设推进工作的序幕。
第一代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功能强于保障功能。根据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政策要求,2007年至2013年,北京市开始建立新的住房保障制度和供应体系,先后出台第二代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更加强调其保障属性,而弱化其市场属性。
随着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政策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历史性地完成了建设筹集1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艰巨任务,逐步建立起“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北京已推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80余个,房源8万余套。
兼具居住和调控功能的共有产权住房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调控。”这是北京市住房制度发展的基本思路之一。如何推动产权型保障性住房面向更广泛的群体,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2013年,北京市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进一步加大对中端住房支持力度,增强调控市场的主动性。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选定6个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北京市作为试点之一,共有产权住房开始走向保障房制度的中心。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置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的定位是介于基本住房保障与市场化商品住房之间的一种具有政策扶持性质的商品住房,兼具保障民生和调控市场功能,具有保障房和商品房双重属性。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通过产权共有的方式,科学确定个人与政府利益分配机制,实行封闭管理、内部流转,打消投资投机空间,回归住房居住属性。
“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
关注新市民群体,实现住房供应全覆盖
“以前每个月要花费租金三四千元,面对高昂的房价也没有想过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2019年申请到共有产权房之前,从外地来北京打拼的罗女士已经习惯了租房生活。
申请、摇号、选房、交付、入住,让罗女士备感欣慰的是,两年的时间里,共有产权住房让她在可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告别了出租屋,拥有了自己的家。
在北京市住房制度的整体框架中,共有产权住房是定位于“中端支持”的主要住房品种,目标群体是既不符合租赁型保障房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涵盖所有首次购房的刚需无房家庭,不再限定收入,实现了住房供应的全覆盖。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超5万户家庭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投资、投机行为得到遏制,保障房回归居住和保障属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对于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计划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0万套。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的住房保障制度应包括租赁型保障房与产权型政策房,即公租房与共有产权房,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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