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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2022-06-24 08:51 来源: 杭州日报 / 记者: / 编辑: 吴洵非

导语

牢牢守住十八亿耕地红线,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6.25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件。

  一、杭州胜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0年8月,杭州胜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桐庐县横村镇香山村耕地(永久基本农田)3.6亩,用于建设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工程第TJ05标段配套钢筋加工点。2021年2月8日,巡查发现后,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4.798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6月,违法用地整改到位,恢复耕种。

  二、杭州华东医药民生发展有限公司破坏耕地案

  2016年12月,杭州华东医药民生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67亩开挖水塘。2021年2月,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其破坏耕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4.272万元。2021年7月,杭州华东医药民生发展有限公司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用地整改到位,恢复耕种。

  三、杭州萧山宁围宁牧股份经济联合社违法占地案

  2020年8月,杭州萧山宁围宁牧股份经济联合社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萧山区宁围街道宁牧村集体土地3320平方米(其中耕地3092平方米),用于建设临时加工区及清洗池。2021年9月,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9.96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构筑物85平方米。2022年4月,违法用地整改到位,恢复耕种。

  四、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0年12月28日,杭州诚信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社区集体土地6489平方米(坑塘水面6340平方米、村庄149平方米),建造房屋、水泥地坪、贮水池等,用于杭政储出〔2020〕24号地块麦岭沙社区10%项目临时设施。2021年3月25日,巡查发现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16.0745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五、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1年10月,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银湖街道新常村耕地9亩,用于搭建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工棚。2022年1月,卫星遥感发现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年3月,在开发区、银湖街道的帮拆下,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地上违法构筑物,恢复耕种条件。目前,该地块已复耕到位。

  六、余杭区潘板桥村村委违法占地案

  2021年8月,余杭区径山镇潘板桥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径山镇潘板桥村集体土地1.7亩,用作停车场。卫星遥感发现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会同径山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即查即整,督促潘板桥村开展整改工作,该地块现已复耕到位。

  七、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淳安县界首乡姚家村集体土地4.38亩,其中耕地1.06亩,用于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2021年8月,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4.38万元,责令退还土地,申请强制拆除构筑物2409.33平方米。2022年3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云南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0年7月,云南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桐庐县富春江镇里董村集体土地50.4亩,其中耕地3.7亩,用于堆放渣土、石料等,作为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工程第TJ06标段配套弃渣场。日常巡查发现后,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2月26日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50.4450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4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九、杭州亿马纺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0年1月,杭州亿马纺织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临平区崇贤街道沿山村集体土地1.178亩,用于新建厂房。2021年8月,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0.3925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55平方米,申请强制拆除建筑物730平方米。2022年4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萧山区谭某违法占地案

  2021年1月,萧山区临浦镇谭家埭社区居民谭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社区耕地258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用做停车场。信访举报发现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于2022年4月1日组织属地乡镇对该违法用地开展整改工作,责令谭某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2022年4月11日,谭某已完成整改,恢复耕种条件。目前,该地块已复耕。

  上述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体现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决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态度和决心。同时也反映出新形势下耕地保护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打击和遏制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牢牢守住十八亿耕地红线,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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