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 到2025年覆盖全省
导语
到2025年,要全面形成数字贸易新发展格局,打造与国际接轨、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贸易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个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根据方案,杭州市全域是该示范区的近期建设实施范围;2021至2022年,建设范围将拓展至宁波、金华义乌等地区;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将覆盖全省。
“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是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的重大突破口。”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明确提出,浙江要“把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为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此次发布的《方案》,围绕数字贸易新基建、新业态、新场景、新能级和新体系等“五新”等内容细化明确了23条建设任务,并提出108条政策制度创新清单。
具体来说,示范区建设包含“三区一工程”。即在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重点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核心区,打造数字服务产业最优生态圈;在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和云城,重点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数字云区,形成数字贸易带动增长极;在钱塘新区,重点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集聚区。此外,立足浙江自贸区四个片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沪嘉杭G60科创走廊、“义甬舟”数字贸易大通道等全省高能级平台载体,浙江要建设数字贸易集群建设工程。
《方案》细化了一系列的建设任务目标,例如加快智算中心建设,争创长三角大数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数字贸易枢纽建设。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而要实现这些建设任务,浙江要分“两步走”:到2022年,初步建成数字贸易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数字产业集聚、数字内容丰富、数字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突出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5年,要全面形成数字贸易新发展格局,打造与国际接轨、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贸易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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