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率仅1.9%的热门红盘,拖了半年仍未交付,开发商终于回应了…
导语
近日,不少买了佳源湘湖印象的业主有点烦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11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崴淙)近日,不少买了佳源湘湖印象的业主有点烦,原因是,他们购买的房子已延期交付了半年之久,直到11月中下旬,仍未见交付迹象。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合同材料来看,项目交付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前。随后,佳源湘湖印象于6月23日在其同名官微发布了一条消息称:该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付。
众所周知,2020年有其特殊性。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一些在建工程项目交付出现了延期交付现象。
早在今年年初复工伊始,浙江省建设厅编写《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其中,对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期办理或者合同不能按期签订等现象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那么,湘湖印象项目如今无法按期交付,是否为不可抗力因素?后续赔偿事宜如何进行?答案有待揭晓。
佳源湘湖印象项目现场实景
工程目前已入收尾阶段
湘湖印象有望明年1月底交付?
连日来,湘湖印象业主密集反映该项目延期交付一事。
根据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项目首批房源将于2020年5月30日前交付。逾期后,部分业主向开发商提出交涉,佳源湘湖印象于6月23日通过官微发布消息表示:
“因受新冠疫情等原因的影响……最晚交付日期定于2021年1月31日……”
但这样一纸延期交付的通知,显然并未让广大业主感到满意。项目首开时就在该项目买了婚房的安徽小伙儿郑先生告诉记者:
“目前,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首先,距离延期交付通过所承诺的日期仅剩两个多月,以目前的工程进度来看,能否如期交付,不少业主是存疑的;其次,延期交付半年之久,是否真的算作‘不可抗力’,这直接关系到开发商是否需要(对延期交付)负责以及相应的赔偿事宜。”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近日专程走访了湘湖印象项目现场。当前,项目主体工程及园林景观绿化已近完工,楼宇内部进入密集施工阶段。
项目楼宇内部施工目前进行中
园林景观工程已接近完工
售楼部值班人员介绍说:“进入11月后,几乎每天都有业主前来咨询何时能交付,提出入小区内‘监工’的不在少数,但公司出于安全考虑,谢绝了相应要求。交付事宜将遵照合同及通知约定如期进行。”
记者走访发现,尽管现场施工人员并不算多,但从建筑内发出的施工声音始终不绝于耳。
资料显示,佳源湘湖印象项目曾于2018年7月开盘,当时的中签率曾低至1.9%;同年9月份加推排屋及叠排产品,中签率也只有11%。
开发商承认工程进度存在滞后性
赔偿事宜或将在交房后同步开展
2021年1月31日能否顺利交付,成为湘湖印象业主最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
早在佳源湘湖印象官微发布延期交付通知的同一天,就有业主向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过问题。该单位经调查后于7月1日做出回复:
“延迟交付等相关事宜,应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若双方存在争议,应通过自行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针对该问题采访了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张宇飞,张主任表示:“项目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需司法认定,但原则上,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对双方后续合同履行,我们还将依法进行监督,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日前,一位供职于开发商佳源集团管理层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的采访,并给出了集中回应:
“目前,湘湖印象项目交付延期中,暂定交付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该日期已通过官微及纸质通知书告知广大业主。”
相互印象开发商方面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延期交付通知
同时,这名工作人员坦言:“项目之所以延期交付,除受疫情影响之外,项目工程进度本身也存在一定的滞后。”
也就是说,除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已承认了其工程进度存在滞后性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开发商方面首度对湘湖印象项目延期交付原因做出正面回应。
这名工作人员还对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赔偿事宜做出了回应,她表示:“相关赔偿事宜预计将在实际交房后同步开展。”
听到开发商的相关回复后,有业主当即表示:“赔偿不是目的,也不是我们的最终诉求,项目如果能按约定如期让大家在来年春节前拿到钥匙,那是最好不过的。”
特殊时期,关于延期交付
这些干货请收好
近年来,杭州楼市陆续迎来新盘交付潮。但2020年,因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一些新建楼盘出现延期交付,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延期认定与违约金定额是类似延期交付纠纷中,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
早在今年2月29日复工之初,浙江省建设厅编写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中已给出明确指导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执行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延迟复工,导致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期办理或者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将相关时间顺延至企业复工后的合理时间,并免除相应期间不能履约的责任。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的《应对指引》部分内容
记者通过咨询法律界专业人士得知:通常情况下,新冠疫情可判定为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且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应与实际延误日期吻合,即“延误几日,交付顺延几日”属合法合理。
此外,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目前,湘湖印象广大业主期盼项目能够如期交付
综上所述,有关楼盘交付延期认定及赔偿金额认定,我们不难理出这样一条脉络:
首先,开发商和业主应通过平等协商或司法途径确定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实际延误的工期,并将其认定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作为顺延依据。
其次,确定“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实际延误工期天数,并以此作为违约金赔偿依据,并按双方购房合同所约定的金额或方法执行。
那么,佳源湘湖印象项目后续能否顺利交房?合同中约定的赔偿事宜能否顺利进行?浙江新闻客户端还将保持密切关注。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