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被罚款200元 柯桥开出绍兴首张网约房罚单
导语
8月13日,柯桥的一位网约房房东因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备房客信息,被公安部门罚款200元。这也是全市首张网约房罚单。
8月13日,柯桥的一位网约房房东因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备房客信息,被公安部门罚款200元。这也是全市首张网约房罚单。
“自今年年初实行网约房‘实名制’以来,仍有部分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房客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我们对其行为进行处罚。”柯桥区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说,被罚的房东姓徐,一天前将位于聚银时代的一间网约房出租给了一位网友。
所谓网约房,就是房东将家中闲置的房屋或空余的房间通过网络出租,房源发布、房客预定、交易等过程全部在网上完成。由于操作便捷,且不用和房东面对面接触,可直接拎包入住,网约房成了不少年轻人的首选。目前,柯桥区已有近50名网约房经营者,共有网约房250余间。然而,在提供方便的同时,网约房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卫生、消防不达标,房内物品失窃,房客被偷拍时有发生,等等,有的甚至成了卖淫场所。
为了让网约房住得安心,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办法(试行)》,给网约房上了一把“安心锁”。随后,柯桥区公安分局加强日常摸排检查,通过每日抽检、每周巡检的方式,对网约房进行有效监管。
“所有网约房在出租前,房东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备房客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入住时间等,报备方式既可以通过所在辖区的流动人口专管员,也可以自行通过‘越警管家’平台上传。”柯桥区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队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该局已核验网约房房客信息5093条,劝退不肯登记报备的房客26名,并查获一起通过网约房进行卖淫嫖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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