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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装修商品房投诉大增 互联网消费贷门槛低陷阱多

2019-04-20 14:49 来源:钱江晚报 / 记者:马焱 通讯员 任倩影 / 编辑:张筱

导语

今年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量同比增长73.8%。数据增长的一大原因在于房地产群体性投诉,尤其是全装修商品房群体性投诉数量大幅增加。

  日前,钱报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84件,解决11018件,投诉解决率为95.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22万元。

  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商品类投诉7386件,其中服装鞋帽类1760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3.1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商品房住宅全装修

  听起来挺美却问题多多

  今年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量同比增长73.8%。数据增长的一大原因在于房地产群体性投诉,尤其是全装修商品房群体性投诉数量大幅增加。

  浙江省于2016年起大力推行住宅全装修,当前正进入全装修商品房集中交付期,随着交付楼盘的增多,有关全装修商品房的投诉也持续走高。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

  装修质量问题。表面质量问题有墙体、吊顶开裂,地砖、墙砖空鼓,墙纸发霉,粉饰层脱落,大理石色差,台盆、淋浴房漏水,空调、地暖不能正常运作,空调风口、出水管口渗水,移门脱落,电路开关位置不正等,一些隐蔽工程则涉及到防水、采暖、水电管网布线等问题。

  实际交付与宣传、约定不符。一是高端宣传,低标配置;二是实际交付房屋装修工艺与样板房相比相差甚远,装修粗糙、工艺水平低劣,开发商为逃避监督擅自提前拆除样板房;三是房产品质、配套设施降级。

  合同协商不平等。房产开发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在购房合同外,以认购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等形式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含糊约定规避责任,强制、捆绑销售。

  装修价格问题。如房地产经营者未在销售现场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装修报价和实际装修用材的价格相差悬殊,将公摊面积费用计入装修价格,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必要的费用等。

  互联网消费贷

  门槛低陷阱多

  消费贷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模式,一季度该类投诉量有明显增加,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刻意隐瞒贷款业务。一些经营者刻意隐瞒或模糊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消费贷款关系这一事实,使消费者误认为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都是和经营者签订的,导致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并不清楚自己已经办理了消费贷。

  虚假宣传,诱导办理消费贷。一些金融平台宣传“低利息”、“无风险”来诱导消费者申请贷款消费,消费者开始还款后才发现实质是“高利息”、“高风险”。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霸王条款。如合同中对利息、违约金等约定不明确,利息约定过高,收取高额服务费和滞纳金,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滥用解释合同条款的权利,过度收集和违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等。

  消费者一旦丧失还款能力导致逾期还款,将会产生较高滞纳金,并且容易陷入以贷还贷、利滚利的恶性循环,而一些贷款平台可能会对逾期还款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催收,从而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省消保委建议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制定监管细则,对开展消费信贷服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利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消费信贷行为;消费者对于网络消费要特别注意是否捆绑了消费贷款,同时做到理性消费,切勿过度提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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