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最高可贷70万!广东湛江公积金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导语
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11月9日
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对贷款金额做出调整,调整后可贷款金额最高达到70万元。跟着发布君一起看看~
详细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调整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一)单方缴存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双方缴存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小伙伴就问,那第二次申请的呢?
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0月10至2022年11月9日,有修改意见建议的单位或职工个人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jgjj-glk@zhanjiang.gov.cn或传真至0759-3310708。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