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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合同,如今也必须备案 对于无视市场监管部门的房企,相关部门将联合房管部门停发预售证

2019-06-20 09:18 来源:钱江晚报 / 记者:楼肖桑 / 编辑:张安阳

导语

《为减配,房企强迫业主签霸王条款》、《购房合同如此“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今年以来,钱报接连报道了购房的霸王补充合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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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觉中国供图

  《为减配,房企强迫业主签霸王条款》、《购房合同如此“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今年以来,钱报接连报道了购房的霸王补充合同现象。

  近日,记者采访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类现象主要集中在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销售的项目。去年年底开始已明确规定,涉及房屋买卖的补充合同一律也要备案。目前在售的楼盘中,霸王补充合同的现象已得到缓解。

  购房补充合同

  现在必须备案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补充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投诉,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就逐渐多了起来:“基本上集中在2017年到2018年上半年销售的楼盘,也就是楼市特别火爆的时候,这算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据工作人员介绍,在当时的行情下,楼市完全属于卖方市场,购房者为了买到房只得签订所谓的补充合同,即使看出合同内的条款有问题,也只能“忍气吞声”。因此,他们接到的投诉中,购房者基本都已经签订了补充合同,这就给维权造成了困难。“按照之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几个判例,这样的补充合同是被视为双方自愿约定签署的,视为购房者同意了这样的条款。”

  合同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过去几乎没有房企要求购房者签订补充合同,这类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

  但随着精装修的普及,开发商为规避自身精装修减配的责任,将风险转嫁给购房者,在补充合同中设置了大量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因此,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年底就明确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凡是涉及房屋买卖的,开发商全部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不得私下签署。

  这样的规定出台之后,目前在售的楼盘中,霸王补充合同现象大幅减少。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购房者如果遇到霸王合同,要果断拒绝签订,到该楼盘所在街道的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监管部门会介入调查并勒令房企进行整改。

  有房企无视市场监管部门

  将联合房管部门停发预售证

  不过,也有开发商无视监管部门。一房企工作人员告诉钱报记者,即使遭遇处罚,也就罚3万元而已,这点钱对开发商而言简直九牛一毛。

  记者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求证,发现这的确是个尴尬的事实。像这样的霸王合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监管处能进行的最严厉处罚是3万元罚款。据悉,此前主城区某楼盘被投诉存在霸王合同的问题,房企虽然缴纳了罚款,但是拒绝更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让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束手无策。

  对此,合同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几个相关部门会共同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来约束房企:“像这样的案子,我们最高罚款额度只有3万元,所以我们会联合其它部门来做一些动作。比如对于存在霸王合同的楼盘,联合房管部门停发预售证,责令其整改后才能继续正常销售。”

  此外,就在上个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监管处已经连同房管部门、杭州市律师协会,召集了上百家在杭房企的法务人员,召开了一个研讨会,会议的议题就是围绕目前房地产销售中合同备案的相关问题。

  “会上我们对房企法务人员进行培训。比如违约金,有些房企在补充合同中规定,购房者违约要一次性支付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而原合同中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二到三,并且有一个九十天的期限,所以违约时一次性要支付的违约金控制在总房款的2%以内。”合同监管处的工作人员在会上向各个房企明确表态,很多霸王条款是肯定过不了备案审批的。

  而像不少霸王合同中都会提到的,样板房、楼书等不作为交付标准,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比如开发商销售时宣传的纸面材料,包括样板房、沙盘等等,都可以视为一种要约,当然和最后交付呈现的样子是挂钩的,购房者投诉到房管部门或者诉诸法律,都是会得到支持的,像这样的条款就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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