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土地 萧山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
导语
昨日,记者从2019年度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亮剑行动”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了解到,自5月中旬开始,我区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亮剑行动”;同时,利用三年的时间,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处置行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昨日,记者从2019年度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亮剑行动”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了解到,自5月中旬开始,我区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亮剑行动”;同时,利用三年的时间,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处置行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其中“亮剑行动”主要针对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底以来行政处罚案件中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占地案件,2019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后下发违法占地图斑的违法占地,以及大棚房专项行动、扫黑除恶行动、“无违建”创建中发现的违法占地案件等七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
“截止到5月15日,各镇街将进行排查梳理,同时逐件登记上报,并建立规范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规划资源萧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查之后,我区将开展“亮剑行动”结案销号清零工作,根据不同问题情况开展立案查处、拆除复耕、移交监管、规范完善等处置工作。
在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处置行动中,我区将通过持续三年的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区批而未供建设用地分别消化12000亩、10000亩、8000亩,全区供而未用土地分别消化利用7000亩、6000亩、6000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
对批而未供建设用地的处置上,我区将重点针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拆迁安置等已用未供建设用地项目,将加快供地手续依法补办。对供而未用建设用地处置,将坚持“一地一策”,通过“消除障碍动工一批、加大督促动工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加快处置利用;对因拆迁、前期配套未完成等涉及政府原因的,尽快形成净地、加快配套建设;对经过督促仍未动工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处置到位。
“亮剑行动”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推动我区消除违法用地、挖掘用地空间,清理违法建设、提升城市面貌,盘活存量土地、拓展发展空间,为萧山的赶超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国土空间保障,为美丽萧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区政府已经将两项行动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在亮剑行动中,将违建处置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今年“无违建”镇街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在存量土地消化利用行动中,将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存量土地消化利用挂钩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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