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就业创业再出新政 一大波补贴等你签收
导语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就杭州就业创业新政进行了发布和解读。今年,有哪些给力的新政策?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一半失业保险费
首次将就业见习政策对象拓展至16-24岁在杭登记失业青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春节假期前一天,杭州市印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201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促就业指明了方向,送出了沉甸甸的新春就业政策大礼包。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就杭州就业创业新政进行了发布和解读。今年,有哪些给力的新政策?
新政加大社会保险费返还力度
企业增活力,就业有保障。新政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返还力度。
举措主要有两项:一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仅2018年,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支出3个亿以上。二是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这也是此次“稳就业”的重点政策,是最具含金量的黄金政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该政策的操作办法由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省出台操作办法后,杭州会尽快落地。
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
新政还加大了对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
对帮助失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训练,新政首次提出将就业见习政策对象扩展至16-24岁在杭登记失业青年,让更多的青年就业者借助就业见习训练完成从“校园人”向“职场人”的转型。
常住地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市区常住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困难失业人员保生活,对于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可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为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对当年被评为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市财政给予2万元/个的奖补。对当年被评为各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区、县(市)财政可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至50万
新政还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的贴息贷款本金额度由30万提高至50万。
延长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借款人(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经办银行实施奖补,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实施奖补,着力解决初次创业人员的融资难题。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情况、入驻实体孵化效果、带动就业人数等,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每家市级示范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各区、县(市)要建设1家以上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每年可享受5-10万元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入驻陪跑空间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房租补贴。
送上培训大礼包提升职业能力
新政鼓励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困难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时间为准)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执行。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就业困难人员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人社部门备案时间为准)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给予50元/天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鼓励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
■链接
“数”说杭州就业
2018年,杭州市城镇新增就业39.86万人,约占浙江省城镇新增就业的32%,较去年同期增加10.15万人,成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的主要力量。
2018年,杭州人才净流入率、海归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首位,连续8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
2018年,杭州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94508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24754名,同比增长17.4%;全市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879家、带动就业8124人,同比增加20.29%、9.6%。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