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用地指标将向数字产业项目倾斜
导语
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萧山正在持续深化推进。日前,我区正式印发了《萧山区数字经济发展四年双倍增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和《萧山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到2022年,信息经济总量突破1200亿元,数字经济总量突破720亿元。
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萧山正在持续深化推进。日前,我区正式印发了《萧山区数字经济发展四年双倍增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和《萧山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到2022年,信息经济总量突破1200亿元,数字经济总量突破720亿元。
为此,我区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推进资金、土地、用能、环境等要素资源向数字经济倾斜。对纳入数字产业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企业,加大用地、用能指标保障,把更多空间留给数字经济,推动萧山加快向数字经济强区转变。
《计划》《细则》明确,为给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物理空间,根据分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叠合,出台《镇街工业园区分级分类指引》,按照改造提升、优化转型和腾退复耕等类别对现有工业集中区块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一园一策”方案,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到2022年,全区要完成改造提升老旧工业园区25个,腾退复耕工业园区10个。
同时,对在萧山未取得土地,租用楼宇、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数字经济企业,按照实际给予租房补贴,标准为厂房最高0.5元/平方米·天、写字楼最高1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对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税收超1000万元,行业竞争力强、有明确上市计划、建设资金有保障的企业,加大用地需求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连续3年给予50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标准最高为2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对入榜独角兽榜单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实现主营业务盈利后有项目用地需求的,原则上保障一定面积的创新型用地。
《计划》《细则》提出,为鼓励企业“智能制造”,每年择优确定一批智能制造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对完成兼并重组或存量盘活土地上的试点、示范项目,按上浮一个百分点的标准予以资助。所有项目总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总额超过1亿元的,各项目资助金额同比例下浮。
此外,我区还将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项目在线审批,不断优化“企业跑”转为“流程跑”“数据跑”“政府跑”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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