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导语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浙江出新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浙江出新招。5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下称《浙江标准》)有关情况媒体吹风会上获悉,由省发改委联合29个省级部门出台的《浙江标准》,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第一次明确提出了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这是我省第一次以制定标准的形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人群差距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社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标准》不仅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个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细化,还对“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领域的服务标准进行了明确,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浙江标准》中,每一个服务项目都包含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五大要素。在服务对象方面,《浙江标准》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70%以上服务项目覆盖常住人口,如优孕优生服务、孕产妇健康服务等项目服务对象都明确为辖区常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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