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地列入全国第二批EOD试点名单 探索生态导向的开发
导语
将积极探索实现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持续性收益反哺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浙江省“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和“青田县‘侨乡大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纳入58个试点项目名单之列。
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旨在融合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经济价值内部化的创新性开发模式,他表示:“这是践行‘两山’发展理念,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科学探索。”
两地项目各有特色。开化县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园城市”总体目标,计划完成“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搬迁与人居环境提升”“低碳数字产业”等建设内容。
青田县以“侨乡”文化为基础,系统谋划侨乡、石雕、农遗为核心的文旅产业,主要包括文旅产业开发类项目,如侨乡“风情游”项目、石雕“户外游”项目、稻鱼共生“乡村游”项目;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提升类项目,如考树背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油竹街道环境提升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试点项目投资拉动作用明显。开化县EOD模式试点项目的5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资金总预算金额约70亿元;青田县EOD试点项目的3大类10个子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40亿元。该批试点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2024年。“EOD模式试点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将促进全县区域整体发展换挡提速。”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去年4月,浙江省衢州柯城、丽水遂昌、杭州萧山三地项目纳入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名单,期限为2021-2023年。按照要求,两批试点项目将积极探索实现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持续性收益反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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