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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022-01-25 19:59 来源: 浙江发布 / 记者: / 编辑: 方倩苗

导语

融合然之美、人文之美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实现住有所居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建设全域美丽城乡,创建优良人居环境。

  《协议》明确了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等4方面部省合作内容。具体内容,随小布一起了解~

  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住建部将指导浙江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探索完善住房供给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开展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在温州市设立部省合作联系点。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

  指导浙江省加快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治理城市内涝,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绿道体系;支持浙江省申办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支持浙江省加快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试点;开展智慧社区(物业)建设试点,在嘉兴市设立部省合作智慧社区实验室;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开展新型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试点。

  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支持浙江省研究探索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理念、制度、模式,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乡村建设评价;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率先形成一整套浙江城乡风貌管控的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根据《协议》,浙江省将加快形成“浙里安居”品牌,着力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创建城乡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加快形成融合然之美、人文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的“整体大美、浙江气质”。

  “十四五”期间,浙江力争:

  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每年新增城乡绿道1000公里;

  全域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和乡村新社区建设,形成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标准、模式和政策体系;

  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成农房建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体系;

  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和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和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1010个小城镇全部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打造省级样板5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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