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三年行动方案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导语
近日,《温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近日,《温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发布(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明确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
房地产开发领域方面,《方案》明确将对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样板间展示内容与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不符;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14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针对房地产经纪领域,将重点整治中介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为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炒作“学区房”等行为。
此外,《方案》还明确将对住房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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