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城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快来说说你的想法~
导语
截止2019年9月底,衢州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1.73万人,其中市区12.86万人,占总数的59.17%。
截止2019年9月底,衢州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1.73万人,其中市区(指柯城区、衢江区)12.86万人,占总数的59.17%;全市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有15.5万人,其中市区9.12万人;全市居住证持证人数8.36万(其中市区5.16万),占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的53.94%。
那么,如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近日,市司法局印发了《衢州市市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征求意见稿(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办法》主要包括了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的构成及纳入积分应用的公共服务项目、部门分工及具体职责、申请流程、相关工作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
截取出其中的部分内容(文中小标为编者所加),大家一起来讨论讨论——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本市市区,是指柯城区、衢江区。
二、什么是居住证积分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三、具体分值
衢州市市区居住证积分
管理指标体系(试行)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等。
四、分值累计
积分分值以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为依据,按照《衢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分值进行累计。根据本市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市公安局可会同相关部门对积分管理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五、公共服务
纳入居住证积分管理应用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子女入读义务段(含学前)学校、职业技能(学历)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文化旅游和其他特定公共服务等。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公共服务资源制定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逐步推行,并向社会公布。
六、如何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本市市区任一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积分管理信息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并递交相应材料。材料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
七、查询积分
积分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积分管理信息平台,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
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的,可申请核查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结果。
八、积分失效
申请人持有的《居住证》功能中止的,其积分暂时失效,核定的积分不作排名。申请人在《居住证》功能恢复且积分重新生效后,在规定期限内,仍可参加积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务。
九、积分永久失效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的,其积分永久失效:
1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2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三年;
3已迁入本市市区户籍;
4居住证持有人死亡。
十、申请材料真实
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其积分无效,因积分获取的相关权益一并取消,且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申请。申请人行为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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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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