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杭州 环杭 口水 摇号 专题 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网 > 杭州楼市 > 楼市新闻  

如何防范租房合同中的交易风险?省消保委发布3号消费警示

2019-09-04 17:24 来源:杭州网 / 记者:方建飞 通讯员 任倩影 / 编辑:周杭

导语

昨天(9月3日),针对广大租房者,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2019年3号消费警示,提示近期租房存在的交易风险。

  昨天(9月3日),针对广大租房者,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2019年3号消费警示,提示近期租房存在的交易风险。

  8月初,长租公寓运营品牌“乐伽公寓”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履行合同,公司宣布已停止经营,关闭所有业务,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东租金,造成众多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涉及南京、杭州、成都、重庆、西安等8个城市。

  数据显示,此次全国范围内,乐伽公寓事件涉及的房源超过20万套。其中,杭州涉及的房源为7789套,超过1.5万名房东与租客财产受损,不少消费者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反映。

624bd4b1-345a-4616-ac89-a81a95f8b58d.jpg

  日前,针对此类“高收低租”现象以及其他租房风险,省消保委专门组织了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就租房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法律研讨。

  据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传统的中介代理模式,即房东与中介签署委托出租合同,委托中介方将房屋出租给租客。此种情形下,房东为出租人,中介为代理人,租客为承租人,租客和房东之间直接发生租赁合同关系,租客的居住权依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是当前市场较为普遍的交易模式,即由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中介方(俗称二房东),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由中介方将房屋转租给租客,租客与中介签订的是转租合同。

  “此种交易模式下,如中介方逾期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则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原租赁合同解除后,房东可基于其对房屋的物权收回房屋。此时,租客将面临被房东强制清退的风险,且租客仅能依据合同向中介方主张违约责任,如中介经营不善欠租违约或破产倒闭,已预付的租金将难以追回。因此在这种转租交易模式中,租客的权益存在着较大风险。”该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维护租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避交易风险,9月3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2019年3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建议租房消费者直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或者与房东、转租企业签订三方委托代理租房合同,尽量规避转租交易。

  谨慎选择转租平台,特别注意一些成立时间不长、仅通过网络APP开展业务的租房平台。租房消费者务必查看该平台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权限、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情况,慎重做出决定。

  慎用“租房贷”。消费者通过“租房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提前将半年或一年甚至更长周期的房租一次性支付给转租企业,将会扩大交易风险。一旦转租企业破产倒闭,消费者仍需向“租房贷”平台还款,否则影响个人征信。

  多方了解市场价格区间,对收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租赁企业和租赁交易行为,自觉警惕市场风险。

  在租金支付方式上,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租金,同时应向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打款,谨慎向企业业务人员个人账户打款。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