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要建设100个“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
导语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为了落实《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杭州出台了《2021年杭州市“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度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目前,两个文件已经正式印发执行。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进一步探索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的有关问题,2019年,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并明确提出以“美好家园”为创建目标,打造出一批体现杭州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住宅小区。通过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在2019年和2020年我市创建了222个体现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美好家园”品质住宅小区。
今年是“美好家园”小区建设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第二年,也是组织实施《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收官之年。为推动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实施方案》,对任务目标、适用范围、建设类型、实施主体和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明确了2021年将建设100个“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的目标任务,规定了“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建设类型包括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保障房小区三类。《实施方案》还着重强化了业主的主体作用,对整改提升任务分档赋分,鼓励各区、县(市)进一步加大建设工作力度,力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问题。
此外,为针对性解决2020年度杭州市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报告中的相关意见,杭州住保房管部门梳理形成了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包括:“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建设,推广使用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充实物业管理基层工作力量,深化党建引领三方协同机制,加强对业委会组建、运行的指导监督,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扩大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覆盖面,加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加强小区环境秩序长效管理等十项重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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