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松户籍政策: 本科学历不超过40周岁即可落户
导语
1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通知》,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1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安阳)1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此次广州新一轮迁入户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注重“以人为本”、坚持“放、管、服”统筹推进,以充分体现广州城市包容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
二是就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1)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2)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简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在广州就业或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3)制定“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以大力引进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4)明确具体条件,为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人才开辟入户渠道;(5)对于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开放个人申报渠道,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是将积分制入户与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调整排名方式,将按缴纳社保时间排序调整为按分数高低排序,通过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便于来穗人员分级享受入学、入住、入户等各项公共服务。
四是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
五是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和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学生集体户)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除了家庭团聚类入户条件略作放宽之外(博士、博士后及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团聚无需结婚满两年的条件),其余条件基本不变。
六是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和公共集体户的入户地址“兜底”功能,打通了入户广州的“最后一公里”。
新一轮迁入户政策的推出,将有利于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动人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实现广州市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人才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很多城市未来留住人才都有许多优惠政策,比如人才公寓,满足工作年限即可迁入户口等,此前,杭州、西安、成都等城市都发布了户籍新政来留住人才,现在广州大幅放松户籍政策,留住人才,助力广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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