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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发布公积金新政!事关租房、加装电梯…

2020-11-09 14:15 来源:浙江新闻 / 记者: / 编辑:刘庆

导语

今天,衢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衢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对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额度等作出明确规定——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现就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实际分摊支付电梯安装费用的总额,提取时间为自加装电梯档案接收证明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今天,衢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衢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对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额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现就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并且租房居住的,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材料

  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国有银行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和结婚证。

  上述材料若通过信息共享系统能够自动获取的则免于提供。

  提取额度及提取方式

  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12个月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含)2.4万元,且不超过当年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提取方式:可按每月、多月、每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含)2000元/月,且不超过当月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执行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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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

  现就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定如下政策:

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父母、子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且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补贴及住房补贴。
提取材料

  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申请人本人国有银行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档案接收证明,若加装电梯住宅非职工本人所有,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若通过信息共享系统能够自动获取则免于提供。

提取额度
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实际分摊支付电梯安装费用的总额,提取时间为自加装电梯档案接收证明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执行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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