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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行动方案

2019-07-18 09:29 来源:浙江在线 / 记者:余丽 / 编辑:周杭

导语

为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近日,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近日,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

  总体目标  

  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突出机制创新和技术引领,构建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浙江样板”,持续领跑全国。

  分类落实“五减”要求

  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交的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以内,群众办理环节压减至1个以内;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权注销、地役权注销、预告登记注销等事项实现“即时办理”。

  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

  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可通过网上申请。建立银行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抵押登记全过程“网上查、网上办”“一次不用跑”,年底前实现“网上办”实际办结率达到50%以上。

  进一步提高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获得感

  基本实现“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交材料减少50%以上;已办理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客体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类转移登记纳入“即日办理”。

  主要举措和亮点

  (一)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

  完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9月底前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供“一网通办”服务,构建 “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行网上查询、网上签约、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完税、网上缴费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网上办”。

  (二)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

  加强部门协作,取消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数据共享实现的事项、环节,不再进行不动产交易合同的面签确认。

  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集成服务,各地可以采用委托等方式,整合到一个牵头部门统一行使;已经划转或委托的,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优化税费缴纳方式,在9月底前通过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先行进行查询核税。推进商品房转移登记与相关联的抵押登记等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一证通办”,购房人凭身份证办理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实现“零资料”办理。

  (三)创新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

  推动项目审批与公共服务数据共享,由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省公共数据平台,自动推送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和测绘成果。

  12月底前,地名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地名数据库,对非因企业原因发生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经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地名数据共享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做好企业融资、转贷、续贷、变更事项等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通过与金融机构信贷数据的共享,减少企业抵押融资成本。

  (四)建立银行贷款与抵押登记协同办理信息平台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同办理抵押登记机制,12月底前建立不动产抵押登记协同办理平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网络化的查询、登记、注销等功能。

  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协作银行可以依法在线查询不动产权利人、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提升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五)拓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

  12月底前实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关联公共服务事项联动办理,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等过户关联业务。

  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公证协同办理机制,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

  (六)强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

  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于省公共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

  推进“综合测绘”,将房屋测绘成果审核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加强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实现不动产测绘成果统一审核入库。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落实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精简优化环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改革办(跑改办)统筹,自然资源、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建立日常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

  优化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便民利民服务先进集体创建评比活动。试行不动产登记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履职风险。

  4.加强督促落实

  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最佳实践案例。

  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及抽样调查,发现短板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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