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新政出炉
导语
近日,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实施,海曙区、江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实施新的补偿办法。
近日,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实施,海曙区、江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实施新的补偿办法。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征地拆迁中心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政策,跟以往相比,房屋装饰补贴、搬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补贴、住宅用房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住宅基本造价划分为五等
根据通知,住宅基本造价划分为五等。其中,钢混一等为每平方米1400元,钢混二等每平方米1200元,钢混三等每平方米950元,砖混一等每平方米950元,砖混二等每平方米880元。
实行调产安置的住宅价格,应当在上述基本造价基础上另行计算楼层差价。
由拆迁人提供住宅的,其附属配套的自行车房价格标准:底层独用自行车房,使用面积5平方米以下部分,每平方米600元,超过5平方米部分,每平方米900元;公用自行车房每户600元。附属独用自行车房,使用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每平方米400元,超过5平方米部分,每平方米600元;公用自行车房每户400元。
临时过渡补贴费分地段等级发放
通知明确,拆迁住宅用房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被拆迁住宅所在地段等级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住宅地段等级(同土地级别一致)1~4级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算;5~6级按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7~8级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如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不足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以往的政策,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新的政策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分地段等级计算,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宁波市征地拆迁中心副主任陈叶红说。
搬家补贴费、房屋装饰补贴费均有调整
此次公布的新政策,对搬家补贴费也进行了适当提高。通知明确,拆迁住宅用房将水电设施、电话移机、有线电视移机、电子防盗门、电脑网络、空调移机及其他搬迁造成损失一并列入搬家补贴费。搬家补贴费每户按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计算,不足5000元的以5000元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实行调产安置且需要临时过渡的,支付双倍的搬家补贴费。
与此同时,房屋装饰补贴费也有所提高。通知指出,房屋装饰补贴费按照装饰部分房屋使用面积计算,房屋装饰等级由原来的五级划分为六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补偿标准为1200-1500元/平方米,第六等级为0-100元/平方米。
此外,这次新政策,还对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标准进行了适当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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