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拦路虎”,是该赶走了
换个地方买房,就用不了公积金?
光明网评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是许多购房人购房贷款时的第一选择。为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相关部门前几年接连发文,要求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政策在不少地方得到了较好落实,不过仍有少数地区政策尚未落地,部分购房者因遭遇异地贷款难问题而“望房兴叹”。
早在2014年和2015年,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就接连发文,强调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有力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2016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又强调,各地应于2016年12月底前将异地贷款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对异地贷款设置户籍地等附加条件。然而从现状来看,公积金异地贷款难的现象还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除了媒体的报道,相关的咨询、吐槽,在网络上随便检索就能发现不少。
就具体的“难点”来看,主要还是各地设置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有很大差异,形成了各种隐形壁垒。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必须要以户籍为条件,有的地方则是要求提供繁琐的证明,有的地方明确限定不能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凡此种种,都让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普惠性明显打折。
当然,从现实来看,一些原因也确有其客观性。比如说,住房公积金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在跨区域缴存归集和统筹使用机制尚未建立前,不同地方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动力自然就会不一样。如公积金存量充裕的小城市当然更愿意配合,而如省会等热点城市住房需求量大,公积金的存量偏紧,对异地贷款则难免热情不够,也就更倾向于设置各种苛刻的条件。那如何化解这个困境呢?办法其实并不难。如已有专家建议,可借鉴国外的一些模式,构建全国性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统筹使用各地公积金账户资金。
解决了上述利益分配的问题,各地的手续标准不统一,信息核实不顺畅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就更没那么难了。众所周知,近些年,从上到下都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其中,打通信息“壁垒”和“孤岛”就是重要一环。公积金异地贷款事项中所存在的“各自为政”、相互割裂的状态,自然不该再继续存在。这既要求各地严格对照政务服务改革的要求加以优化,也或需要相关部门从更高层面统一好标准和细则,真正形成全国一套标准,给地方实施部门以准确参考,也让贷款者心里有数。
应该看到,置于当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跨区域购房的现实需求的大背景下,彻底搬开横亘在公积金异地贷款前的“拦路虎”,有了更强烈的现实必要性。这几天,相关部门发文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就引发了诸多的关注。这背后最重要的出发点,也就是降低住房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同理,让公积金异地贷款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成为一种标准化的服务,同样有利于降低民众的购房成本,这同样是在既有的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民众的住房压力。
说到底,公积金异地贷款在现实中容易“卡壳”,问题到底在哪,解决办法又在哪,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最关键的或许还是要有执行力,要有对症下药、扫清障碍的行动。该政策差不多始于十年前,必要的摸索和过渡应该早就完成,是时候把它能够释放的善意,足额送到民众的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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