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杭州 环杭 口水 摇号 专题 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网 > 楼市快报 > 国内楼市  

北京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须装电梯

2019-10-22 17:40 来源:新华社 / 记者:李嘉瑞 / 编辑:叶迪

导语

规范提出,住宅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自21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规范提出,住宅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微信图片_20191022173834.jpg

  北京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共编制345个条款,其中200多个条款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对于住宅套内空间,规范要求住宅应按套型设计,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
  除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外,规范对老年群体给予更多关注,规定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对于住宅层高,规范要求不应低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北京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考虑到住宅地板采暖应用、装配式结构形式、卫生间同层排水、我国人均身高提高、人体工程学等多方面因素,将住宅层高和净高的数值相应提高。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