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杭州 环杭 口水 摇号 专题 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网 > 楼市快报 > 国内楼市  

海南:提取公积金在外地购房,需提供当地户籍和社保证明

2019-09-14 09:13 来源:海南日报 / 记者:孙慧 范杰科 / 编辑:王利坚

导语

从10月1日起,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外省购、建自住住房房价款或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需增加提供本人及配偶任一方在购、建房所在地可供查核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建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材料。职工在其购、建房所在地购建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海南省的除外。

  记者9月12日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外省购、建自住住房房价款或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需增加提供本人及配偶任一方在购、建房所在地可供查核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建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材料。职工在其购、建房所在地购建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海南省的除外。


  调整后,职工要在省外购、建房或偿还省外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原购、建房及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材料要件基础上,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任一方在购、建房所在地可供查核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建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或公积金流水清单等材料要件。外省人员到我省就业的,若其在购、建房地购建房前正常连续缴存半年及以上公积金通过异地接续平台转入我省,已能够联网核查公积金缴存情况,无须再重复提供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及缴纳社保材料。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