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新规:中小学出入口等11种地点不应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导语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正在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征求意见。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正在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征求意见。根据《规范》,大客流地铁站口,非机动车无处停放、随意停放的问题将有“新解”。
据北京晚报,北京市交通委就《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征求意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医院、展览馆、公园、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入口两侧10米范围内等11种地点明确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11类地点明确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包括: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及两侧各0.25米范围内;消防设施半径5米范围内,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地点;水管、电缆、燃气等市政附属设施检查井半径1米以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医院、展览馆、公园、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入口两侧10米范围内;公交中途站的站台两侧5米以内;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前广场范围内;铁路道口、隧道出入口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范围内,及其他影响视距的地点;易发漫水、积水、排水不畅或存在危险边坡的路侧带;其他影响人员、车辆通行安全的空间。
同时,新规范提出3类地点应设置非机动车禁止停放区域,并明确禁止停放车辆类型,包括:快速路主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非机动车道;对非机动车交通采取疏导、限制的重点管理区域。此外,针对共享单车的禁止停放区域,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使用人规范停放车辆。
新闻背景:行业技术文件拟上升为地方标准
问
为什么要制定《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
答
市交通委编制组介绍,市交通委曾于2017年以交通行业技术文件的形式发布《北京市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试行)》,对允许设置的地点、禁止设置的地点、停放区设置形式和配套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全市已施划约2.6万个停放区,但仍存在设置不规范、停放区选址不合理和禁止停放区域设置要求不明确等《技术导则》不适用、不落地的现象。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组织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在总结近五年实施经验基础上,结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技术发展、电子围栏试点应用、停放管理要求等实际需求,拟将行业技术文件上升为地方标准。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