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代收代缴契税
导语
从4月7日起,对于开发商提出的代收、代缴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求,购房人可以明确说不。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可以代为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省得购房人再跑一趟。然而,房子交付1年、2年了,这笔钱还“趴”在开发商的账户上,而被“耽误”的购房人,却因此迟迟拿不到房本。类似的购房经历,你曾遇到过么?
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房地产项目依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由来已久,购房后入住多年仍拿不到产权证书,是市民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难题。“2021年,市委市政府将此纳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的计划安排,力争有效解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解决购房群众办证痛点,遏制因开发企业挪用预售阶段代收的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款和专项维修资金,特别制定了此通知。
通知明确对开发企业提出三“不得”。首先,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应由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应自行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代收购房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换句话说,开发商不得代收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卖房子的前提条件。第三,购房人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需要代办的,可委托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办理,但相应款项不得转入开发企业或其它第三方账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应为购房人,征收机关为税务部门,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应由购房家庭缴纳的契税,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看来,明确禁止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是依法依规解决民生痛点的具体措施。
新政明确禁止了,已经违规收取的契税怎么办?通知明确,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排查辖内已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已具备缴纳条件的,责令开发企业立即向有关部门缴纳;暂不具备缴纳条件的,应退回购房人或转存入属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资金监管账户,待具备缴纳条件后及时通知购房人办理缴纳手续。
“同时,因开发代收代缴契税和公共维修资金影响购房家庭无法办证的项目,应纳入各区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专班协调推进解决。”上述负责人表示,挪用契税和公共维修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线索将移转公安部门进行打击。
有读者可能会提出,第一次买房不熟悉契税缴纳流程怎么办?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也替您做了“功课”。据了解,购房人可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税务机关将通过一窗办理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为购房人提供便捷的纳税申报渠道,具体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根据规定,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足额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可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到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各网点进行交存,或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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