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杭州 环杭 口水 摇号 专题 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网 > 楼市快报 > 北京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未正常还贷暂不计逾期

2020-02-28 11:41 来源:人民网 / 记者:赵莹莹 / 编辑:徐文罡

导语

本报讯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个人提供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 2020年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逾期。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个人提供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逾期;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政策适用范围,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为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通知》明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方式上,有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向所属管理部邮寄申请材料或到所属管理部柜台现场三种,管理中心审批则由到企业现场审核调整为疫情结束后复核。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通知》提出,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借款人可主动致电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和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由,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计为逾期,并与借款人商定后续还款安排。

VCG21c184ff03b.jpg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