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对夫妻离婚 千万豪宅为何男方只分得1%?
导语
这是怎么一回事?
婚姻期间购买的千万豪宅,离婚后,男方只分得1%的份额,这是怎么一回事?
男方小赵文质彬彬,女方小李开朗自信,两人经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结婚。
两人打算购买一套房屋用于一同居住生活。小李便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出售,并用售房款支付了新房的首付。
“房子是你出钱买的,房贷也是你还的,这房子我就挂个名字,所有权都归你。”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小赵对小李表明心意,还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财产约定具结书》,自愿放弃所有权。
经两人协商后,这套房屋按份共有,其中小李占99%,小赵占1%。
两年后,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升级。小李认为小赵对自己缺乏关心,感情出现裂痕,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小赵则认为,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出具具结书办理登记都是为了维护夫妻感情所为,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这套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情况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故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上述房产。由于小李占有99%的份额,故法院确认上述房产归小李所有,小李需按照房屋现值向小赵支付1%的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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