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有居住年限?购买时能否按揭?你关心的问题在这里
导语
共有产权房14个问题都有解答了!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问答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有居住年限?”“购买时能否按揭?”12月1日,杭州发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后,有许多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留言咨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问题。小编集中整理了部分热点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吧。
问: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2.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3.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2.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3.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4.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在哪里申请?如何申请?
答:申请时间、申请审核程序等将在项目启动申请时的受理公告中明确。
问:申请条件中的一定年限是多少年限?
答:具体年限将在项目启动申请时的受理公告中明确。
答:购房家庭房产核定的范围包括:申请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综上所述,公寓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问:共有产权保障房可以永久居住吗?是否有居住年限,如果有,是几年?
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中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增购政府份额后,划拨土地权利性质调整为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自非税收入票据填发之日起计算。
问:第一次50%-80%份额购入,第二次增购时,价格是按增购时的市场价还是第一次购入时的价格?
答:增购阶段,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对增购价格进行市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问:50%-80%比例是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首付的50%-80%,还是其总价的50%-80%?
答: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支付的购房款为:单套销售价格*产权份额(50%-80%)。
问:50%-80%的产权份额是需要一次性付清,还是可以办理按揭呢?如果可以办理按揭贷款,那么对于一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有何规定?
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具体的贷款政策建议向公积金管理部门、银行等咨询。
问: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后能否对外出租?
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买卖、赠与房屋;
(二)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
(三)违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行为。
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影响商品房购房资格吗?
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在按规定由代持机构回购其份额前,或在其增购政府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通过购买方式获得其他房产。
问:社保需要连续缴纳吗?补缴可以算吗?
答:主申请人申请前需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累计缴纳的具体要求(是否可以补缴)将在项目启动申请时的受理公告中明确。
问:申请条件里的市区户籍包括哪些地方?
答:市区包括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
问:可以迁户口,小孩上学吗?
答: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问:可以继承吗?
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限制交易期限从原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不动产权证上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继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遗赠”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离婚析产”、所占份额、准予上市交易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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