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这些证明材料你准备好了吗?
导语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时除身份证和银行卡,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原件?我们一起来看看!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①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注:杭州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购买材料的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
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杭州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③购买材料的凭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①房屋不动产证(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③电梯检验报告。
老旧小区改造
①房屋不动产证(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得房屋不动产证信息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限浙江省范围);
③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单(开工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含)后);
④老旧小区改造个人支付费用凭证。
注: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建、修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加装电梯支出的,电梯检验报告上的制造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前,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制造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含)后,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老旧小区改造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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