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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楼送花园” 结果送了个“寂寞” 业主要求退房 法院:支持

2021-04-26 10:27 来源: 都市快报 / 记者: / 编辑: 徐文罡

导语

所谓的“私人花园”竟是公共绿地

  近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业主因开发商无法交付一楼花园而要求退房退款的案例,法院对业主的诉请予以支持。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可验房时,业主却发现所谓的“私人花园”竟是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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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夫妇到舟山东港某楼盘看房,想买一套舒适度高、适合养老的房子自住,对一楼房屋前附带绿地花园的部分户型很满意。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还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楼花园使用协议》,载明:“该幢一楼所属阳台外草坪花园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无产权),该花园不属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花园外围由篱笆绿化带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隔离。”可等到他们去验房时却发现,所购的一楼房屋阳台并未开设通往花园的通道,提出质疑后,房地产公司含糊其词,遂拒绝交房。

  多次协商未果后,夫妻俩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退款。

  普陀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退还李某夫妇购房款、车位费及相关利息共计190余万元。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日前,舟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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