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台多条措施支持建筑企业发展
导语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等在内的多项措施,进一步为全市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帮助建筑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
随着“防疫复工两手抓”进一步落实,目前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已全面复工。2月18日,市建委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出台了包含减免投标流程及保证金、顺延企业资质有效时间、指导合同履约及价款调整、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等在内的多项措施,进一步为全市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帮助建筑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
“首先,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并对这类项目的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服务,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确保疫情保障类建设项目急事急办。其次,根据《通知》,我市还将全面推行使用投标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依法必须招投标的50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一般项目,将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
同时,考虑到此次疫情防控为不可抗力,对于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程延误、费用的调整等,《通知》都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且,由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通过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原定于企业取得资质后3个月内对申请企业承诺内容进行核查的,统一延长到6个月,直至疫情结束。
值得一提的是,以此次疫情为契机,杭州还将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不见面”审批,以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加快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送达,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将在系统中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将做到“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一系列“减负”措施,着力帮助建筑企业增信心、鼓干劲、解难题,并通过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为项目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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